根據銀保監(jiān)會、中國銀行業(yè)協(xié)會的工作部署,圍繞“以人民為中心增強金融消費者獲得感”和“有溫度的金融服務護航幸福晚年”兩大主題,日前,浙江省銀行業(yè)協(xié)會組織會員單位積極開展浙江銀行業(yè)和保險業(yè)“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周活動。
值此之際,為增強消費者金融決策力、風險防范意識和獲得感,引導金融消費者正確使用金融服務,浙江稠州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攜手《科技金融時報》,特面向廣大讀者群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普及活動。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金融消費者擁有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和信息安全權八項基本權利。
一、財產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依法保障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和接受金融服務過程中的財產安全。
二、知情權:金融機構應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及時、真實、準確、全面地向金融消費者披露可能影響其決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風險,不得發(fā)布夸大產品收益、掩飾產品風險等欺詐信息,不得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
三、自主選擇權:金融機構應當在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規(guī)定允許范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意愿,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金融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不得強買強賣,不得違背金融消費者意愿搭售產品和服務,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不得采用引人誤解的手段誘使金融消費者購買其他產品。
四、公平交易權:金融機構不得設置違反公平原則的交易條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消費者責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得限制金融消費者尋求法律救濟途徑,不得減輕、免除本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五、依法求償權:金融機構應當切實履行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主體責任,在機構內部建立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完善投訴處理程序,提高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質量和效率,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六、受教育權:金融機構要積極組織或參與金融知識普及活動,開展廣泛、持續(xù)的日常性金融消費者教育,幫助金融消費者提高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yǎng)和誠實守信意識。
七、受尊重權:金融機構應當尊重金融消費者的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不得因金融消費者性別、年齡、種族、民族或國籍等不同進行歧視性差別對待。
八、信息安全權: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客戶信息的管理,嚴格防控金融消費者信息泄露風險,保障金融消費者信息安全。